读书俱乐部 English Version
   借还服务

          

         借书

         还书

         借阅数量与期限

         续借

         催还

         逾期罚款

         遗失赔偿

         借阅证、校园卡

 

借书

持校园卡或借阅证的读者在各楼层书库选取所需图书(三楼参考书室的图书和教材、期刊、特藏室资料、电子阅览室的电子出版物一律不外借)在用户服务部借书处办理图书出借手续,每人允许借书总量及借阅期限见《图书借阅权限表》。

特别提示:凡办理借书、续借等手续必须是在读者记录未被冻结和没有超期图书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还书

1、读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用户服务部还书处办理图书归还手续。

2、图书馆为方便广大读者,在中区、北区校园内安装了读者还书箱,读者可将自己需归还的图书投放进还书箱,图书馆每天定时收取。

特别提示:凡被污损的图书、已超期或不能确定是否已超期的图书请勿投入还书箱内,否则,图书馆不予办理还书手续,由此导致图书的超期或其他问题,责任由读者自负;对设置的还书箱持怀疑或不信任者,请直接到图书馆用户服务部还书处归还图书。

借阅数量与期限

读者类型

可借册数

借期

续借次数

续借天数

备注

 

中文图书

西文图书

 

中文

图书

西文

图书

中文

图书

西文

图书

各类考研、等级考试的图书不续借

在职教职工和研究生

9册

2册

60天

1次

1次

60天

60天

全日制学生

5册

1册

30天

1次

1次

30天

30天

外籍教师(1)

0册

10册

60天

0次

1次

0天

60天

外籍教师(2)

5册

6册

60天

1次

1次

60天

60天

校外读者

2册

0册

30天

1次

0次

30天

0天

留学生

2册

6册

30天

1次

1次

30天

30天

注:1、外籍教师(1):指不熟悉汉语、不能阅读汉语文字类图书的外籍教师。

    2、外籍教师(2):指较熟悉汉语、能阅读汉语文字类图书的外籍教师。

续借

读者可根据需要到图书馆主页或用户服务部借书处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同原借期,续借借期自续借之日算起,每册图书只能续借一次。超期图书、各类考研、等级考试的图书不接受续借。

催还

图书馆每月初对即将到期的图书进行催还,发布催还通知(催还通知见图书馆一楼大厅公告及图书馆主页)。持有被催还图书的读者,应按催还通知规定的还书日期归还图书,被催还的图书不能办理续借。

逾期罚款

为保证大多数读者的权益,对逾期未还图书的读者,将按每日0.10元标准收取资料逾期占用费(超期费)。

读者因各种原因需短期或长期离校,应在离校前归还所借的图书,否则,图书超期将按以上条款收取资料逾期占用费。

遗失赔偿

1、读者对书刊造成损坏,如有批点、涂改、污损等情况,视损坏程度,处以原书价及以下赔款,损坏严重的按丢书赔偿。

2、读者遗失图书按图书原价(多卷图书按整套图书价)的5倍进行赔偿,同时每册还需支付技术处理费5元。如果遗失图书已超期,还应首先交付超期费。

3、读者遗失期刊按期刊全年定价赔偿。

4、未办理出借手续、私自携书刊出馆或窗口扔书刊者,图书馆除了停止对其借还服务(初次违规停止借书一个月,再次违规停止借书二个月,三次违规取消借书权限)、公布其名字外,同时还将上报学工处及所在学院,并依据相关校规校纪进行处罚。

5、污损及遗失书刊赔偿手续统一在用户服务部办证处办理。

借阅证、校园卡

新办借阅证、校园卡

1、校园卡办理:需办理校园卡的用户,请到学校校园卡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2、借阅证办理:

(1)成人教育各类学生办理借阅证时,须以学院为单位,持学院有效证明及名册(电子文本),同时,每人需带办证费5元、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及押金200元(毕业时退还)到图书馆用户服务部办证处办理。

(2)护理学院及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办借阅证者,须先在学院图书馆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然后由学院图书馆统一到大学图书馆用户服务部办证处办理。办证时须提交办证名册一份(电子文本),同时每人需交纳办证费5元。

(3)对没有正式学籍的各类培训班学员,不办理借阅证,只办理临时阅览证(不借图书,仅供阅览),由举办单位向图书馆支付服务费,短期的每人支付20元,半年到一年的每人支付40元,并由举办单位收取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办证费5元,统一到图书馆用户服务部办证处办理。

(4)校外读者办理借书证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有效证明、本人申请书及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同时,每人需交付办证费5元、每年管理费及资料利用费60元。亦可办理阅览证(不借图书,仅供阅览),时间半年以内的交管理费及资料利用费20元,全年的交40元。办证者均需同时交付押金200元(退证时退还)。校外读者每年须按时到我馆办证处验证一次,逾期未来验证者,所办借阅证失效;借阅证失效后一年内未到我馆办理退证手续者,不予退还押金。

校外读者无论是办理半年借阅证还是全年借阅证,其证件必须使用半年后方可办理退证手续。退证前须还清所有借阅图书,同时持押金凭证到用户服务部办证处办理退证及押金退还手续。

借阅证、校园卡挂失与补证

1、校园卡挂失与补证:

(1)读者校园卡丢失后,应立即到校园卡管理中心申请挂失或者在挂失机上自助办理挂失手续,以避免或减少个人经济损失。

(2)因校园卡管理中心系统与图书馆的图书管理系统在网络通讯上存在着时效性,POS终端机要在24小时内才可以读取到校园卡管理中心的挂失信息,因此读者在校园卡丢失后,除了立即到校园卡管理中心或者在挂失机上办理挂失手续外,同时还应及时到图书馆用户服务部还书处办理挂失手续。读者因未在图书馆办理挂失手续而造成24小时内的经济损失,将由读者自己承担。

(3)校园卡挂失后,读者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校园卡管理中心申请补办手续。

(4)读者办理新卡后,在下一次借书时只需到图书馆用户服务部还书处办理解挂手续即可正常借阅。办理解挂手续时,请读者出示自己的学生证或工作证。

2、挂失与补证:

(1)借阅证遗失后,须及时到图书馆用户服务部还书处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时请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挂失前所有已被借出的图书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

(2)读者证件挂失后,可到图书馆用户服务部办证处申请补办新证手续,申请补办时需交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并交纳补证费10元,一周后领取新证。

违规使用借阅证处理办法

(1)用他人借阅证:借用双方各停止借书权2个月。

(2)使用失效借阅证(已挂失或已注销的借阅证):

a)使用本人失效借阅证:

本校读者:停止借书权2个月,没收失效证件。

校外读者:没收失效证件。

b)使用他人失效借阅证:停止借书权2个月,没收失效证件。

c)盗用、冒用他人借阅证以及使用伪造和来历不明的借阅证:一律作偷书论处,同时停止借书权6个月。

d)如系累次违规,将加重处罚。


   特别帮助
   借还服务
   信息定制
   参考咨询
   文检教学
   用户培训
   馆员培训
   文献传递
   馆际互借
   定题跟踪
   科技查新
   代检代查
   文印服务
   外文翻译
   查收查引
当面咨询
Support:0717-6392086

Copyright © 2006 All Right Reserved

  三峡大学  | 馆内办公  | 馆内邮件  | 联系我们